标题:[转帖]“电子游戏”是否等于“暴力教唆犯”
作者:糖人
时间:8/25 12:33

网络游戏出版产业还对批发和零售渠道、IT及通信技术、国家税收等都有较大的促进。2003年,网络游戏对通信业的直接贡献达87.1亿元人民币,对IT产业直接贡献35亿元人民币,对媒体及传统出版直接贡献26.4亿元人民币。面对这样广阔的发展前景,如果我们不摆正心态看待“游戏”,那么整个游戏产业的发展必定受到影响。

当然,并不是说“游戏年龄限制制度”是多余的存在,但在目前的中国,要真正作到适龄者玩适合的游戏还需要一个过程,但在这个过程中,请了解“游戏”并非可怕的“毒品”!上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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